留游学纠纷多 契约仔细看

【新唐人2013年04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30日电)暑假留游学热季即将到来,教育部提醒学生、家长,向业者购买相关服务时,一定要仔细看清楚契约

教育部国际及两岸教育司表示,留游学最常见的纠纷是抵达外国时,才发现住宿方式不同、想退款却被拒绝等。教育部订有“海外留学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签订契约前,可以仔细比对。

国际司指出,业者在要求签约前,必须提供一定期间的“审阅期”,也就是让消费者有时间,仔细比对契约上,是否有业者立案日期、字号、委托办理事项、保证完成事项、报酬给付的方式及期限。

另外,契约中不能有“因消费者提供资料致契约延误或不能完成,业者恕不负责”或是“广告仅供参考”、“业者可变更契约内容”等文字,否则便违反法令。

国际司说,附件、广告、传单等,甚至是口头约定,都可以视为契约的一部分,民众可以保存相关资料证据,未来发生纠纷时,便可据理力争。相关资讯可参考“教育部海外留游学资讯万花筒”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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