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4月30日讯】(新唐人电视台记者朱智善采访报导) 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退休警察武建华,17年前在办理一起强奸案时,得罪了市公安局原局长李有真,遭到打击报复。上访多年,走遍各大小司法部门,至今也没有一个公正的结果。武建华希望透过他的冤情,通过媒体曝光公安内部乱象,揭露中共治下的司法腐败。
1993年,武建华在新乡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工作期间办理了一起强奸案,办案中得罪了强奸嫌犯在公安内部的保护伞新乡市公安局原局长李有真,遭到限期调离(没得逞),后又被停止工作17年;退休时,又强迫他签订自愿放弃合法待遇的权利书。
抓案犯触动保护伞 被勒令限期调离
据武建华介绍:案件发生时正值即将退休的公安局原局长李有真,想通过公安局前任老局长、时任人大副主任的关系去人大工作的“密谋”期间。而武建华处理的强奸案件的主犯,正是那个人大副主任二儿子的内弟。
武建华说:“人大副主任通过李局长、再通过大队长对我说,这个案件从宽处理吧,当时本来我是应该按照刑事案件进行刑拘的,因为大队长、局长说了,我就按照治安案件处理。”
根据法律,按嫖娼处理的罚款最低要罚两千块钱。但基于领导对此案的“关心”,武建华对案件主犯只罚了一千块钱,结果一千块钱的罚款主犯也不交,“不交我就把他铐起来了,我说你不交这个罚款,我这个案件没法结案。”
之后大队长却未经办案人员武建华允许,偷偷把主犯放走了。武建华发现后,就质问大队长,武建华说:“你这样无缘无故的把人放走,我还要继续抓人,不抓人这个案子没法结案。就这样我得罪了大队长,得罪了局长。”
然而不到一个礼拜,人还没抓到,武建华就被口头通知限期调离,“当时就把我的办公室钥匙都给收了,叫我把这个案件移交给和我一块办案的胡警员,把材料、罚款都给他了,不叫我处理、不叫我管,最后这个案件是不了了之了。”
被停止工作17年 取消公务员待遇
武建华向本台记者叙述了处理他的过程:没有调查报告及处理决定书,也没有调令,只做了个口头通知:限期调离公安工作。之后又以欺骗的手段停止工作17年。他说:“他们什么书面文字都没有,就口头通知我,当月就把我的钥匙、枪收了,工作给停了,工资也停了。”
之后武建华就找局长,常务副局长。人事局长和主管局长商量以后,以“照顾一下李局长的面子暂时不能上班”为条件,恢复了武建华的一些待遇。但从此武建华被停止了工作。
按约好的规定,停止工作是48个月,也就是4年。4年之后,没人通知武建华重新工作,其间他多次以书面的口头的形式要求恢复工作,但没有谁理睬他。
到退休的时候,武建华的退休费扣到只剩700块钱,“整个工资都给我扣了、公务员过度的工资、补贴也都给我扣了,就剩下个基本工资。”
之后,为了回避、推卸责任,公安局以武建华的名义写了一份“声明书”(是以武建华的口气写的)说:武建华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自愿放弃17年工龄的工资待遇……,并用“那个700块钱”做条件,让武建华签字同意,如果不同意,连退休手续也不给办理。
十几年没有工作,可想而知700块钱对拮据的武建华一家三口多么重要。“在这个逼迫下,我没办法不同意,签了个字。把我公务员的身份扣除了,十几年的退休工资也扣除了,然后给我办了个退休手续。 ”
不予立案上访无门 曝光中共黑暗司法
武建华退休后,因深感公安局对他的退休处理太不公平,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向政府部门呼吁。为寻公道最后走上上访之路。
在上访的几年里,武建华先后去到新乡公安局、信访局、省公安厅、公安部、国家信访局等投诉,但没有回应;也找法院、找律师,但法院跟本不给立案;又去到国家人事总裁,人家回答这事不归他们管;到劳动局总裁,说是公务员公安局的事,……,走到哪里都不给立案。
武建华认为公安局对他的打击报复是一种严重的司法腐败现象,他说:“领导干部为了保护自己的亲戚,为了保护犯罪人员,打击办案警察,这个是很不公平的,对受害人也是不公的,是天理难容的。”
武建华表示,中共治下的公安局实属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它的存在是对嫌犯的放纵,是对正直办案警察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他无奈的说:“没有办法了,我只能把事实公布于网上,让公众来了解真相内幕,来遣责中共的司法腐败。”
他希望有更多的媒体来曝光中共的黑暗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