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台北29日电)最高法院检察署表示,今天发函建请法务部函请司法院,促请最高法院尽速统一厘清教授是否属于“授权公务员”的见解。
中正大学教授林昭任被控不实核销研究费涉贪污,最高法院在12日撤销发回重审。最高法院认为,林昭任受国科会委托研究,不适用政府采购法,也不具授权公务员身份。
最高检指出,最高法院在民国98年到100年间,共有3项刑事判决,都认定教授属于“授权公务员”,明显与林昭任案的见解有所不同,因此今天发函建请法务部函请司法院,促请最高法院尽速统一见解。
最高检表示,最高法院3项刑事判决指出,研究计划的主持人,以“公款”研究经费执行采购行为,因公权力介入甚深,应解读为“有关公权力的公共事务”,如果招标符合“科学技术基本法”规定,只能表示办理采购时不适用“政府采购法”,但就采购行为,仍属于“授权公务员”。
最高法院在林昭任案判决则认为,如果不是依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公立学校承办或监办采购人员,就不属于“授权公务人员”。
另外,“科学技术基本法”在修法时增订不适用“政府采购法”,自然就不是执行公权力的“公共事务”行为,且科研采购既非单方行政行为的行政处分,相对人无法依程序救济,所以不属于“公共事务”,就不能认定是“授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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