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7日电)水电工人林哲男制造假车祸,强盗性侵女子得逞。最高法院认为他恶性重大,依强盗、强制性交等罪判他12年8月确定。
31岁的林男当兵时,曾因抢夺强盗被判刑,假释出狱后当水电工,因手受伤,花完10万元职伤赔偿金,心生歹念,去年3月18日凌晨,骑机车看到女子落单,故意冲撞对方机车,制造假车祸。
根据法院日前公布的判决书,林男制造假车祸撞倒1名独自骑乘机车的女子,喝令她交付财物及提款卡,得手新台币1100元。林男随后强迫女子上他的机车,想前往提领女子的款项,途中将女子载至人迹罕至的桥下堤防,强迫女子为他口交得逞。
最高法院维持二审认定,认为林男恶性重大,对社会治安造成重大影响,依强盗强制性交罪、抢夺罪,判处应执行12年8月徒刑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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