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26日电)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召集委员李俊俋今天说,部分都市更新条例条文违宪,最快5月6日邀内政部营建署专案报告。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作出第709号解释,指都更条例第10条第1、2项及第19条第3项前段不符正当行政程序,宣告违宪。
李俊俋晚间受访表示,士林文林苑案引发都更争议,大法官既已做出解释,营建署应尽速针对大法官解释内容提出解决方案,内政委员会也会依程序尽速排定议程审查。
他说,最快5月6日要求营建署到立法院专案报告,再决定后续如何审查都更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内政委员会召委江启臣表示,都更条例要整套一起修“困难度较高”,可考虑先修正违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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