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条例违宪 内政部:已修法

【新唐人2013年04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丽荣台北26日电)内政部营建署副署长许文龙说,都更条例修法已纳入提高申请同意比率门槛等意见,只要修法通过,类似文林苑案应不会再发生。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今做出第709号解释,都市更新条例第10条第1项、第2项,以及第19条第3项前段条文违宪要求解释公布之日起1年内检讨修正,逾期未完成者,部分规定将失去效力。

许文龙今天受访时表示,对大法官会议解释内容表示尊重,不过,如都更条例第10条第2项有关申请核准都市更新事业概要时应具备的同意比率规定,修法时已将门槛从1/10提高到3/10。

许文龙说,都更条例修法广征各界意见,开了非常多会,今年2月初已送进立法院审议,若修法通过,未来类似文林苑案应不会再发生。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