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6日电)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今作出第709号解释,指都市更新条例部分违宪。文林苑王家的律师詹顺贵说,肯定但略感遗憾。
士林文林苑王家拆迁引发都更争议,新北市土城区大庆信义福(村)5层楼集合住宅也因办理重建时,台北市政府针对权利变换计划的行政处分也引发争议,分别提起行政诉讼败诉定谳后,声请大法官解释。
大法官认为都更条例第19条第3项前段应修正,主管机关应将计划相关资讯“送达”对土地及合法建筑物所有权人,并公开举办“听证会”,使利害关系人能到场表示意见,主管机关说明采纳及不采纳的理由后作成核定,送达所有利害关系人,以示慎重。
对此,詹顺贵表示“肯定”,但他无法认同大法官认为第22条有关申请核定都市更新事业计划时应具备的同意比率合宪,他表示遗憾。
由于文林苑与北市府就拆除、迁移的部分仍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中,尚未判决确定,大法官会议并不受理都更条例第36条第1项前段。
詹顺贵说,王家人已与台北市政府进入协商阶段,目前合意停止诉讼,现在要看北市府的态度及是否提出合宜的解决方案,若双方未达成共识,不排除以此解释文声请再审。
土城地震受灾户的委任律师郑文龙表示,这次释宪解释“相当正确”。他在脸书上贴文表示,都市更新条例缺少“少数抵抗权”的设计,才产生许多不合理案件,希望大家了解、让立委知道,要保障少数抵抗权,让少数有反买权及反击的主导都更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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