酿火灾烟熏包包 炸鸡店判赔

【新唐人2013年04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6日电)台北市某炸鸡店去年火灾,导致邻近包包店大批皮包遭烟熏,只好打折出售。台北地院判决,包包店可获赔逾新台币800万元。

根据法院今天公布判决,台北市西门町某炸鸡店去年7月间因曾姓员工疏于关闭炉火引发火灾,产生大量浓烟,浓烟窜入邻近店家,导致大批包包遭到烟熏。

店家主张,当时店内有超过3300个各式包包遭到烟熏、消防灌水,受损程度不一,只好以瑕疵品特价打折出清,也因此重新装潢,提起民事诉讼,向炸鸡店公司及负责人、曾姓员工求偿装潢材料费、包包因打折损失的差额。

炸鸡店公司及负责人辩称,3300多个包包并非全都是当时遭烟熏的瑕疵品,且特卖促销反而能诱发消费者参观,包包店并没有丧失商机而损及利益。曾男表示,当时是电线走火和锅炉程式瑕疵导致自燃,并非他的过失。

法院根据消防局的火灾调查鉴定书,认定曾男炉火操作不慎导致锅炉起火燃烧,引起火灾,店长未尽督导责任,火灾烟味无孔不入,包包确实因火灾遭烟熏,法官亲自勘验部分包包确有黑渍,触摸后手上还呈现黑炭色,判决包包店可获赔逾800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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