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0日电)“雨衣大盗”王渊抢银行遭判无期徒刑,台湾保全公司声请发还王渊扣案千万赃款,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发还新台币1029万元。
王渊被控犯下去年3月台湾企银南京东路分行台湾保全公司运钞车、民国94年台企银及96年合作金库卫丰运钞车抢案,得手逾4000万元;一审被依强盗杀人等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法院开庭时,台湾保全公司主张,王渊遭扣案的1029万元是去年抢案强盗得手的赃款,因此声请发还。王渊坦承这是最后一次抢案所得的赃款,没有掺杂其他款项,合作金库银行代表当庭也表示无意见。
合议庭审酌,王渊豪奢成性,常将强盗所得花得一干二净,这笔钱与王渊先前所犯两起抢案相隔多年,因此采信王渊说法,加上没有其他第三人出面主张权利,裁定发还给台湾保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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