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年金改革 劳委会建采乙案

【新唐人2013年04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17日电)劳委会今天公布劳保年金改革方案报院版,年资给付率建采乙案,保险费率每年调整0.5%至12%后有评估机制,近日送交行政院。

行政院在1月30日针对劳保年金改革方案提出改革拟议方案,经拜会立法委员、办理全国性劳资团体座谈会和学者专家会议,以及34场地方座谈会后,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综整各界意见,研提修正方案报行政院。

劳委会主任委员潘世伟说明,平均月投保薪资以加保期间最高180个月或144个月平均计算,目的考量与公务人员间衡平及财务改善效果,因此拟具两案供行政院政策考量。

年资给付率部分,劳委会建议采乙案。潘世伟指出,乙案对劳工冲击较小,对平均月投保薪资新台币3万元以下者不受影响,逾3万元者,给付金额最多减少约5.11%(约1000元),平均介于2%至3%(约500元),立即受影响人数约18万余人。

保险费率不含就保费率1%,依现行费率调整机制在民国104年达9%,之后每年调整0.5%至现行上限12%。潘世伟说,110年达到12%后设有评估机制,届时精算如未来20年保险基金余额不足以支应保险给付,其后每年继续调高0.5%,但上限为18.5%。

至于政府支付责任,维持原政府负最后支付责任条文入法和政府拟订拨补计划,基金运用绩效提高至4%以上。

不过,潘世伟没有明确说明政府拟定拨补计划内容、明确金额及时间,仅透露由行政院在年金改革案实施后6个月内订定,基金运用绩效则不会入法。

潘世伟表示,上述研提修正内容已由法规会通过,近期将尽速送交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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