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15日电)邮差送挂号信,发现黄姓女子及邻居亲戚签收挂号信的印章,姓名竟相同起疑,识破报案。黄女遭台中地检署依伪造文书罪起诉。
住中市沙鹿区的35岁黄女,民国101年10月间向邮差签收挂号邮件回执联时,使用邻居王姓亲戚姓名的印章,邮差开始并未发觉有异,巧合的是,紧接着也送挂号信到邻居的王姓亲戚家,王则用自己的印章签收。
邮差警觉2户人家签收用印人的姓名竟相同,而向王提出质疑,发现全案。
黄女指称,她并未伪造印章,只因发现住家1楼有1颗王的印章,她懒得到楼上拿家人印章,随手拿个杂印给邮差用印。
检方以黄女并非盗用印章,而是另制造印章涉及伪造印文,未经授权使用印章签收邮件,损害当事人权益及邮务机关管理的正确性,依伪造文书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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