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3日讯】湖南永州一位母亲唐慧,为了给年仅11岁却被不法人员强迫卖淫100多次的女儿讨还公道,多年来坚持上访,不料却因此在2012年8月,被决定劳教一年半。在外界的强烈关注外,唐慧在被劳教9天后获释。今年4月12号下午,唐慧起诉湖南永州劳教委一案一审宣判:唐慧的全部请求都被驳回。这个结果,让唐慧在法院外放声痛哭。
被拒绝进入法庭采访的媒体,在法院外一直等到下午4点多,才等到了神情失落的唐慧。
唐慧代理律师徐利平:“唐慧的情绪也很激动,你想一个法院他认为这个劳教决定没有错,(按照)法律规定来说,你都撤销了你怎么会没错呢?你自己都承认明显不当了你怎么会没错呢?”
唐慧这次提出的诉讼请求只有两项:一是就9天的劳教期,按照标准,给予国家赔偿1463.85元﹔另外要求,永州市劳教委作出书面道歉,并支付精神赔偿1000元。
唐慧说,申请赔偿金额并不多,因为她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理”。
记者:“会继续上诉吗?”
唐慧:“会继续上诉,但是……”
律师:“但是她再也不相信司法了。”
唐慧:““我不相信司法了。”
从法律上来说,唐慧百分之百应该赢的,但却是这种结果。上访也解决不了问题,司法也解决不了问题,你让老百姓怎么走呢?
听到这里,唐慧再也无法控制情绪。蹲下身,放声痛哭。
2006年10月1号,唐慧年仅11岁的女儿乐乐突然失踪,唐慧多方找寻,3个月后终于找到了女儿。令她心痛的是,年幼的孩子在此期间,被强迫卖淫100多次,嫖客中还包括2名警察。而唐慧报警后,遭遇办案警察渎职、不作为。
为了还女儿一个公道,唐慧连续多年上访,甚至曾经连续跪了18个小时。
唐慧:“每一次不想去的时候,脑海里就浮现出女儿受过的伤害,就促使我去。”
但唐慧没料到,她会因为上访,被劳教一年半。
唐慧:“如果真的把我关一年半的话,我出来真的不活了。”
之后,唐慧的维权路又多了一个内容:也要为自己,讨个公道。
唐慧:“为了孩子,为了将来别的孩子不再遭这样的罪,无论再艰难,我都会坚持的。”
今天的判决结果,不仅令唐慧失望。在法院外赶来支持唐慧的民众,对于法院的判决过程和结果,也非常不满。
民众:“她受了那么多的苦,遭了那么多的罪,但到头来是这样一个结果。他(法院方面)还说她是在这里假哭,这个法院算什么法院。”
因为悲痛几乎无法站起身的唐慧,接下来,将如何在这条没有法制保障的维权路上,一路走下去呢?
新唐人记者林澜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