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12日电)外交部发言人高安今天表示,钓鱼台列屿12海里内情势复杂,政府会依法善尽护渔责任,政府将持续与日方协商。
台日10日签署渔业协议,外界关切协议未列入钓鱼台列屿12海里,可能限缩中华民国捕鱼权及执法权限;协议纳入确认各项规定不损及主权主张的“免责条款”中,以“双方具权限之主管机关”作为主体,而非台湾及日本,可能有令人“降格表述”之感。
高安晚间受访表示,感谢各界指教与关注,免责条款提到“双方具权限之主管机关”用法,是基于台日1972年断交后,双方以亚东关系协会及日本交流协会作为交流窗口,双方达成的协议文件向来采取上述架构,也包括台日渔业协议。
对于钓鱼台列屿12海里议题,她说,外交部多次说明,台日渔业协议是针对双方重叠的专属经济海域作业范围,会谈跟协议都没涉及双方主权主张,钓鱼台列屿12海里是中华民国主权所及的领海,政府的主张没有退让。
高安表示,钓鱼台列屿12海里内情势复杂,如果台湾渔船前往作业,政府会依法善尽护渔责任,日本公务船可能采取干扰行为,外交部将本于“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和平互惠、共同开发”立场,持续与日本协商。
她说,钓鱼台列屿是中华民国固有领土,也是台湾附属岛屿,长久以来是传统渔场,政府捍卫主权、保护渔权立场一贯坚定。
此外,协议适用海域外的重叠海域议题,高安表示,台日渔业协议明文规定双方在签署协议后将成立“台日渔业委员会”制度化机制,未来将针对包括北纬27度以北及尖岛诸岛以南等“双方关切之海域”,持续协商讨论。
她说,在渔业委员会还未达成进一步协议前,政府仍会在中华民国暂定执法线内维护渔船现行作业环境,保障渔民权益。
高安表示,台日经历17年、16次渔业会谈,能推进到现今基础,是台日关系持续推进累积的共识,总统马英九“东海和平倡议”提倡主权无法分割、资源可以共享理念,获得日本积极合作回应。
她说,台日渔业会议签署象征双方友好关系,树立新里程碑,外交部希望今后能在良好基础上,持续强化合作关系,为区域和平稳定及永续发展进一步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