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原副省长黄胜21宗危险关系 受贿约1224万

【新唐人2013年4月12日讯】59岁的前副部级官员,山东副省长黄胜在近13年间,曾在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央党校宿舍和他位于山东省政府的办公室等处,收下大笔款物,日前已经被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就涉嫌受贿提起公诉。虽然黄胜贪污的款项没有外界猜测的一样惊人,但由于黄胜涉及21宗危险关系,此案依然被关注。

黄胜案发前,外界传出黄胜受贿“90亿”(人民币),黄胜案发后,因其长期在山东德州任职,一时民意沸腾。4月8日开庭后,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

4月8日此案在南京开庭前,黄胜居于公安部在秦城的看守所。《起诉意见书》显示,黄胜至少涉嫌21宗受贿行为。受贿金额1223.922153万元(人民币)

2011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黄胜涉嫌严重违纪,当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检方称,在此后两次发回江苏省公安厅补充侦查中,黄配合退交了所有款物,并且主动交代尚未掌握的事实。

大陆媒体报导说,通过检方材料,并多次到黄胜曾任职地调查获悉,黄至少涉嫌8宗“体制内”的权钱交易,涉及干部提拔任用、项目报批、国资减持、政策优惠等领域。他的下属包括县级党政主要负责官员、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人、教育单位负责人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等9人涉入其中。

报导说,黄胜案调查的事项,主要在1998年至2011年初之间。至2007年3月前,黄历任德州市市长、德州市委书记。检方列举的事项显示,其间在干部任用、政策制定、项目审批等领域,他的有效权力逐渐在体制中呈现出价码。

另有至少12位企业界人士被检方视为行贿人。他们所控制的企业,在黄曾任职地山东省德州市内,曾获得税费、土地出让金减免,财政借款,官员站台推荐,项目建设审批和招拍挂等领域的便利。有部分款物交给了黄的妻子、儿子和胞弟。其中受贿累计价值最大的达到556.78万元。

2011年末,也因上述部分“关系人”涉嫌其他重大经济案件被调查。黄胜成为中纪委调查的对象。

黄胜案由于涉及中共十八大后首位受审的副部级官员,因此此案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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