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刘志军当不当杀 会不会杀

【新唐人2013年4月12日讯】(新唐人记者凯欣综合报导)中共前前铁道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终于以受贿和滥用职权的两个主要罪名,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将择日开庭。据悉,刘志军希望他的律师保他不死。海外媒体认为,刘志军当不当杀,会不会杀?目前还是未知。

中共官方4月10日突然宣布江泽民铁杆刘志军案被公诉。在中共检察机关对外公布的起诉书中称,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刘志军自从2011年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去铁道部党组书记、铁道部部长职务后,一直在接受调查。2012年8月3日,铁路系统内部通报了刘志军涉嫌违纪的问题。刘志军涉嫌收受巨额贿赂、玩弄女性等问题。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已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香港《苹果日报》引述某北京学者的分析指出,此前已被判处死刑的全国人大前副委员长成克杰、被判处死缓的深圳前市长许宗衡、中移动前党组书记张春江等人,他们的判决书中均有“特别巨大”、“特别严重”之类的措辞。而刘志军案的诉状用四个“特别”强调刘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的罪行之严重,这是重判的信号,刘被判处死刑、死缓或终身监禁的机会很大。

据《京华时报》报导,刘志军目前的辩护人是刑辩律师钱列阳,由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在钱列阳之前,刘志军及家属曾经和高子程及戚晓红两名律师联系,希望由他们做辩护。但刘志军后来放弃了委托。

对于解除委托的原因,高子程透露:“他让我保他不死,这个我保证不了。”

《世界新闻网》发表文章说,刘志军案子由北京检察院提起公诉,由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审。在此之前,大部分涉及高官的案件,不仅都实行异地审判,还都不在北京审。现在把刘志军放在北京审,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在眼皮底下处理,便于最高层直接操控;一种是主动聚焦,把案子的处理效果放大。

再者星期三发放提起公诉消息,官方的用词用了比较多的“特别”。用“特别”多,是暗示要依法重判。文章指出,中国的刑法,是可以“从重从快”的,当一个案件的求刑,要从重的时候,在提起公诉时,通常会多用几个“特别”。

文章认为,刘志军当不当杀,会不会杀。以法律眼光看,刘志军案真是十分典型的贪污腐败案,依照犯罪金额和情节,刘志军都当杀。即使中共内部,也有相应的声音,指刘志军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文章最后说,到此关键时刻,刘志军要不要杀头,仍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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