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餐爱犬咬人 饲主遭诉

【新唐人2013年04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11日电)林姓女子带松狮犬到餐厅吃饭,许姓服务人员点餐,趴卧餐桌旁狗突跃起扑咬,许脸颊伤口5公分长。饲主被依过失伤害罪起诉。

台中地检署起诉书指出,28岁的林女与孙姓友人在民国100年间到中市1家餐厅内用餐,林女带着重达23公斤的松狮犬入座,并让狗在餐桌旁自由行动。

许姓服务生前来点餐,蹲下身要将餐桌旁的垃圾桶放妥,岂料,原趴卧在桌边的松狮犬竟一跃而起扑咬许,造成许脸颊长5公分多的撕裂伤。

检警根据餐厅的录影资料,认定服务人员仅出手要处理垃圾桶,并未触摸或逗弄狗,林女未使用链绳、箱笼防止宠物咬人,依过失伤害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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