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1日电)立法院今天初审通过劳工安全卫生法修正草案,职业安全卫生咨询会议纳入职业灾害劳工团体;成员代表任一性别不得少于1/3。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上午继续审查“劳工安全卫生法修正草案等相关条文,针对“防过劳条款”,朝野立委虽有共识,但过劳死是否对雇主课以刑责仍有争议。
另外,修正草案新增第42条被视为“六轻条款”,对于从事石化业或制造、处置、使用危害性化学品达一定量的危险性工作场所,如未定期实施制程安全评估并报请劳动检察机构备查,且因危害性化学品泄漏或发生火灾,死亡或罹灾者,处新台币3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民进党籍立委陈节如会后受访说,防过劳条款或六轻条款等争议条文均保留,提报下次院会处理前交付朝野协商。
会中初审通过,修正草案第35条规定,中央主管机关得聘请劳方、资方、政府机关代表、学者专家及职业灾害劳工团体,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咨询会,研议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政策,并提出建议;其成员代表任一性别不得少于1/3。
会中并通过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吴育仁等人提案,鉴于劳工安全卫生法的修正,已扩大适用各业,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应在本法修正公布1年内完成相关附属法规的修正,顺利施行保障所有工作者的安全及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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