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徐卉台北11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委蔡其昌今天说,个资法实施前的旧有行动电话用户,需临柜办理停止个资利用,此规定不合理。
蔡其昌今天在立法院表示,个资法实施后,一般民众到电信公司申请新门号的申请书有调整,客户签章栏位会问6个问题,其中包括“接受本公司企业简讯”、“接受国内其他电信公司的企业简讯”等,会请民众自行勾选要不要收到广告简讯,非常合理。
蔡其昌指出,但非常遗憾的是,旧客户的申请表格没有这些栏位,他查了一下后发现,旧客户广告简讯必须亲自临柜办理停止个资利用,代表民众没有办理就同意吗?
他表示,这项规定应该反过来,没有临柜办理就不能卖给其他家电信。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主委石世豪也同意蔡其昌说法指出,“应该是我要收到广告才要办理,而不是我不要广告才要办理,感谢委员改正”。
另外,国民党立委罗淑蕾指出,台湾iPhone在现场购买,确认没问题后就不能更换商品,对消费者没有保障,反观邮购却有7天犹豫期,变成鼓励大家去邮购。
罗淑蕾认为,政府应该有所作为,这样才能保障消费者权利,不然手机回去后有问题,民众苦苦哀求,业者理都不理,消费者权利被剥削。
石世豪回应,供应商、电信业者绑约的客服不同,会协商业者朝此方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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