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1日电)台湾劳工阵线协会秘书长孙友联今天表示,劳委会违法导入“外劳预核制”,呼吁监察院调查,纠正劳委会的违法行为。
劳委会今年初指出,国内新增投资案及台商回台投资案的雇主在申请引进外籍劳工前,仍须依据就业服务法第47条规定,以合理劳动条件先向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国内招募求才,有招募不足情形,才得就不足部分申请引进外籍劳工,并未排除国内招募程序,未违反本国劳工优先原则。
孙友联与多个劳工相关团体,上午到监察院陈情。他表示,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为了配合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吸引台商回流,在3月11日公告修正就业服务法相关审查标准,大幅放宽回流台商外劳聘雇比率到40%。
他说,劳委会还在3年内免除“超额就安费”、导入“外劳预核制”,违反就业服务法“本劳优先”的原则,侵害本国人的就业权益。
孙友联表示,政府为吸引台商回流,以廉价外劳作饵,劳委会为了配合,不惜违反就业服务法的精神,监察院应该立即纠正劳委会的违法行为,并弹劾相关官员,追究行政责任。
他说,如果劳委会持续“外劳预核制”,不排除将对劳委会主任委员潘世伟提出图利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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