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许秩维台北9日电)劳委会今天表示,因应基本工资调整4月1日实施,已拟“劳保投保薪资分级表修正草案”,报行政院核定后,将尽速施行。
去年基本工资调整争议,由前行政院长陈(冲)拍板定案,时薪从102年起调涨为新台币109元;月薪部分,同意调为1万9047元,但须连两季GDP成长3%以上、或失业率连2个月降至4%以下,才进行调涨。行政院长江宜桦4月2日宣布月薪制基本工资从4月1日调涨。
劳委会表示,以往基本工资都是第3季核定,次年1月1日施行,但今年状况特殊,因应基本工资调涨,投保薪资分级表也需修正,已拟“劳保投保薪资分级表修正草案”,报请行政院核定后,将尽速订定施行日期。
劳委会指出,基本工资调涨后,月薪如为1万9047元,将落在现行劳保投保薪资分级表第2级(1万8781元至1万9200元)的区间,在新修正分级表尚未施行前,依规定其月投保薪资为1万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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