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王靖怡台北9日电)卡债受害人自救会顾问律师林永颂今天说,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民国101年修法后,仍有更生认可及清算免责比例偏低等问题。
卡债受害人自救会与台北律师公会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林永颂表示,债清条例从101年1月修法施行至今,更生认可比例从修法前26%提高到66%、清算免责比例则从7%升到40%。
不过,他说,与日本相比,仍有更生认可及清算免责比例偏低、以程序为由驳回更生或清算比例偏高等现象待改进。
另外,林永颂表示,目前计算债务人必要生活支出时,是参考内政部公布最低生活费标准,常被认为扣除必要支出后可再还更多,但很多人无法每月只花新台币1万元生活,期盼司法院能制订各地收入、必要支出认定标准。
与会的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陈节如表示,声请更生、清算件数少,政府应积极宣传,让更多债务人知道债清条例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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