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8日电)有4次酒驾前科的吕男,涉嫌在今年2月间,行经三重时不慎酒驾撞伤童男。检方侦查后起诉吕男,并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新北地检署今天公布的起诉书指出,47岁的吕男,从民国92年到民国100年间,因酒驾案件遭法院4度判刑确定。
检方指出,吕男于今年2月25日下午4时左右,在新北市三重区某宫庙和朋友一同喝酒,并在晚间8时骑乘机车行经三重区仁爱街巷口时,不慎与童男发生擦撞,导致童男身上多处受伤。
警方获报后,随即派员前往处理,测得吕男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48毫克。
吕男在检方侦讯时辩称案发当时意识清楚,但根据警方记录表显示,被告遭查获时意识模糊、无法站立且手脚颤抖,另外,承办员警表示被告当时酒气很重,且制作笔录时要重复1到2次对方才能明白问题。
检方认定吕男涉嫌多次酒驾,竟不知悔悟,且犯后狡辩案发当时精神状况正常;检方侦查后,依公共危险罪起诉吕男,并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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