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4月8日讯】3月30日凌晨,一条题为“兰州再现派出所长嫖宿幼女”的微博开始在互联网上风传,不到一天时间就有20万阅读量和数千次转发及评论。其后,包括人民网在内的多家官方媒体引述兰州警方的回应证实了该消息。
权力膨胀让部分警察丧失了人性
警察曾被誉为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铜墙铁壁,但是在胡温执政的十年间,着力构筑打压公民维权的维稳体系,滥用暴力,使得警察群体的执法形象变得非常恶劣,各种丑闻不断发生,警察群体在民众中的口碑十分不良。这既和部分警察的暴力执法有关,更和一些警察甚至是警长的以身试法密不可分。
兰州警方只是向公众通报了嫖宿幼女的派出所副所长姓胡,但对其名却讳莫如深,这延续了中国官方“为尊者讳”的传统。当然,在这个人肉搜索盛行的时代,公众要真想知道这位副所长姓甚名谁也是易如反掌。胡副所长已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等待他的应该是深牢大狱,公众更为关注的还是此案的最终判决结果。
其实,在偌大一个中国,像胡副所长这样肉欲旺盛的警察、警长早已是恒河沙数。有人认为这种状况跟警察这种职业有关,因为警察的工作压力比较大,所以需要通过满足身体的欲望来释放。其实,看一看真正的法治社会的警察就不难知晓,这和职业关系不大,而是和权力有关,是权力膨胀让部分中国警察丧失了法治意识和基本人性。
警长拥有强奸不被批捕的特权?
中国的警察显然有着超越其它国家警察的诸多特权,这不仅表现在他们可以随意抓捕犯罪嫌疑人和对其辱骂和用刑,还表现在他们在执法犯法之后往往可以逍遥法外或获得从轻处理上。当然,虽然文明执法的警察比例比不文明执法的警察比例要高,但“一粒老鼠屎却足以打坏一锅粥”,哪怕只有十分之一的警察有不文明举动,也足以摧毁这个群体的整体形象。
普通警察因为职业素养较低,出现暴力执法甚至以身试法的情形也就罢了,让人瞠目结舌的是,一些警长更无视法律和不讲职业道德。就在甘肃兰州这位副所长嫖宿幼女的消息被爆出前几天,媒体还曾报导广西桂林全州县一位派出所所长涉嫌强奸13岁少女,而检方称证据不足不予批捕的消息。不过,在舆论的压力下,该所长还是于4月1日被批捕,显然,倘若没有网络舆论,所长注定逍遥法外,而被害者则只能是求告无门。
警长涉嫌强奸却不被批捕,这使得舆论大哗,不少人不禁要问:“假如涉嫌强奸少女的是一位农民或农民工,还可以这样吗?”。毫无疑问,在中国,普通民众涉嫌严重的刑事犯罪不被检方批捕的可能性几乎是零,即使证据不足,也照样可以让你坐穿牢底,因为可以通过大刑伺候,让你屈打成招,这也是冤魂遍野的主因。前些年,“严打”隔三差五,不少地方的警长都夸海口称“命案必破”,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杭州警方才在10年前制造出了张辉、张高平叔侄二人强奸民女致死的冤案。虽然两人如今已经沉冤得雪,但有类似遭遇而尚在狱中或被冤致死的人肯定还有不少。
虽然中国的法律已经废除了流氓罪,但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滥用暴力或者是强奸民女者,人们还是会习惯性地称之为“流氓”。除却嫖宿幼女和强奸少女,打砸抢也成为了个别警长的嗜好。就在去年9月的“反日”风潮中,有网民惊奇地发现,参与西安街头“反日”游行,并带头砸车的人竟是该市胡家庙派出所所长朱锢。此人曾被评为“优秀基层科所长”,这不禁让人觉得现实太具讽刺意味。
警长带头犯法成又一大中国特色
再将时光向过往追溯,不难发现,辽宁盘锦也曾出现过派出所所长带头轮奸蒙古少女的消息,虽然中国官方没有证实此消息,并且此事最终不了了之,但熟悉中国社会生态者都宁可信其有。除了性犯罪之外,中国的警长中还不乏钓鱼抓嫖以及酒驾撞人者。另外,从“房姐”龚爱爱等富贵人士拥有多个身份证,这也是警方知法犯法,一般说来,没有警长的同意,普通警察不太敢于为他人办非法身份证。除上述情况之外,警长收受贿赂的事情数不胜数,如原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受贿几套住房,原深圳蛇口派出所所长孙光辉,在收受50万元之后放走28名嫌犯。由此可见,很多警长不再是文明执法的先锋,而是执法犯法的榜样,这或许是中国的特有现象,又一大中国特色。
常言道:“人不可貌相”,但我们不难发现,在中国的公安机关,尤其是在基层的派出所中,长着一副凶神恶煞面孔的警察或警长不在少数。这些人在孩提时代或许天真烂漫,但在从事警察职业之后便判若两人,不仅仅内在品质变了,而且长相也发生了变化,印了古人所说的“相由心生”。
最近几年,新媒体在中国悄然崛起,网络舆论监督蔚然成风,这大概是导致一些无法无天的警长幡然落马的重要原因。不过,和强有力的法治社会相比,中国的网络监督显得非常无力。习李主政中国,出现了一些令人鼓舞的迹象,而政治改革是否会推行却一直难以定论,倘若没有制度上的革新,流氓警长或许还会层出不穷,因为只有民主、法治才能让作恶者收敛,让无力者有力、悲观者前行。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