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三家集中营部分酷刑展示一览表(90图)

【新唐人2013年4月8日讯】大陆媒体4月7日曝光了辽宁省马三家女子劳教所内部分情况,其酷刑残忍程度令外界震惊。法轮大法明慧网早有报导,但一直遭到中共的封杀,本台记者下面转载法轮大法明慧网列举的酷刑展,方便读者阅读。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部分酷刑展示一览表(一)

【明慧网2006年3月1日】谁会忘记那个罪恶的地方,那个把法轮功女学员扒光衣服投入男牢的黑窝,那个令人发指的使用了一切暴力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的人间地狱,那个到处都是撕心裂肺的惨叫声的恐怖集中营。那里的恶警对法轮功女学员说,“什么是‘忍’,‘忍’就是把你强奸了不允许上告!死刑犯可以上诉,但你们法轮功不可以。”… …

有人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但历史的昨天,人们不会忘记那把基督徒送入狮子口中的罗马角斗场,不会忘记那屠杀犹太人的德国纳粹集中营,历史的今天人们更不会忘记强奸、酷刑折磨、虐杀法轮功学员的辽宁马三家教养院,在未来人类的历史中,这里将留下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最血腥、最残暴、最邪恶、最可耻的一页。

据明慧网4月23日消息:34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海燕被折磨致疯,在极度痛苦与恐慌中去世。

张海燕,家住辽宁省黑山县胡家镇西尤村王家自然屯。1996年开始学炼法轮功,修炼不久弯曲的右腿恢复正常,身心受益匪浅。2001年9月中旬,张海燕依法去北京上访遭抓捕,关入黑山看守所,两个多月后又被送到马三家劳教2年。期间,马三家劳教所对她施以吊铐、绳子捆绑、毒打等酷刑。2003年2月份,家人去探望她时,张海燕头被包扎着,手肿得很厉害,已经不知和家里人说话。当时劳教所仍坚持不放人。

又过了一个月即2003年3月21日,劳教所通知家属接人,这时张海燕已经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马三家劳教所却对家人说:“只放她一个月的假,一个月后我们去接人。”就这样家里人把张海燕接回,回来后发现她的头颈部有3处筷子宽、大约十几公分长而且很深的伤痕。回来后的10个月时间里,张海燕从来不敢与人说话,甚至与丈夫、孩子都没说过话,家里人从来不敢和她高声说话,哪怕是一个小孩在她身边高声说话都会把她吓得浑身发抖。张海燕就在这种极度痛苦与恐慌中煎熬着,2004年1月18日含冤离世。

另一名34岁的法轮功女学员李景华,辽宁朝阳市龙城区召都巴乡李仗子村人,99年10月30日被送到马三家,2001年被迫害致疯。2000年10月这里更是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将女性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推入男牢的骇闻,其他被马三家迫害致死的还有王文君、白淑贞、张桂芝、邹桂荣等。据不完全统计,七年来,由于马三家教养院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直接导致至少5人死亡、7人精神失常、多人致残。

马三家教养院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做尽坏事,当着外国记者面前却不敢承认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它们制造假象,妄图蒙骗全世界人民。

然而真相是必须被揭发出来的,不仅仅是为了死去者与承受苦难者的冤屈,也是要给历史留下一个明证,让后人永远记住历史的今天中共恶党及其爪牙对走在神路上的大法徒所犯下的罪恶。因此根据明慧网报道出来的部分马三家教养院的迫害事实,我们整理出马三家教养院惯用的迫害法轮功学员近百种酷刑手段,由于资源、时间有限,我们仅先公布二十种马三家最常用的酷刑。以下为酷刑迫害展示图(由真人模拟)。

酷 刑 名 称
酷刑(一)蹶刑
酷刑(二)臂刑
酷刑(三)倒立
酷刑(四)倒挂
酷刑(五)封嘴
酷刑(六)绑刑
酷刑(七)铐刑
酷刑(八)两头扣一头
酷刑(九)劈腿头撞地
酷刑(十)坐小板凳
酷刑(十一)坐凉水盆
酷刑(十二)暴打
酷刑(十三)电击
酷刑(十四)小号内坐铁椅子
酷刑(十五)“闷罐” 内坐铁椅子
酷刑(十六)强制灌食
酷刑(十七)强制鼻饲
酷刑(十八)裸铐“死人床”强制鼻饲
酷刑(十九)金龙探海
酷刑(二十)冻刑

酷刑图片及图解

酷刑(一):蹶刑


此种酷刑即是逼迫法轮功学员上身与下肢呈四十五度角蹶着,腿要绷直,头朝下,手臂从后向上举起抻直至最大限度,或向下尽力去摸脚后跟。很多法轮功学员都被强拉到厕所罚蹶。长时间被施此种酷刑会造成手臂、腿部抽筋,酸痛。法轮功学员邹桂荣(现已被迫害致死)、戈春玲被上过此刑。

酷刑(二)臂刑



此种酷刑即是强迫法轮功学员双手臂上举,不许放下来,24小时不让睡觉,旁边有恶警监视。如稍有松懈,就会遭致电棍电击或暴打。恶警还用手掐法轮功学员的身体,法轮功学员身上被掐得青一块,紫一块,手臂由于长时间高举而酸痛乏力,身体哆嗦,大汗淋漓。

酷刑(三)倒立



此种酷刑即是迫使法轮功学员大头朝下,两手撑地,两腿向上伸直,倒戳在墙边,由包夹或恶警按住腿、脚,然后由恶警用电棍电击心脏部位,长时间受此酷刑者大多头晕、眼部充血,在电棍的电击下心跳加快,呼吸困难。

酷刑(四)倒挂

此种酷刑即是将法轮功学员的两小腿倒挂在单人床下铺侧面的横栏上,头朝下悬着,不着地,两手臂被反绑。遭受此酷刑的法轮功学员由于头部倒控、充血,胀得很大,几分钟就会感觉头晕目炫,呼吸急促。恶警王秀菊曾把法轮功学员张秀玲吊挂在床上,指使犹大打她的头,眼睛被打得青紫,还用点着的纸烧她的脸。

酷刑(五)封嘴

此种酷刑即是用胶带把法轮功学员的嘴、脸、头部都缠上,只露出两只眼睛,将手臂背到后面也用胶带缠上,然后进行毒打。法轮功学员刘殿琴被恶警任红赞用卫生纸堵住嘴,再用胶带一圈圈的缠上,对着刘的耳朵念污蔑大法的书。

酷刑(六)绑刑

之一:全身捆绑

此种酷刑即是使法轮功学员身体直立,用绳子捆绑全身,不许低头,24小时不许睡觉,稍一打瞌睡,就会遭受电棍电击脖子、下颌等敏感部位。

之二:绑腿加背铐


此种酷刑即是将法轮功学员的双腿双盘,用细绳勒紧捆实,双臂扳向背后,铐上双手。铐手的姿势分两种,如图17、18.被绑者几小时或十几小时不被放开,还经常被逼闻臭鞋、脏物,有的干脆被封口。此种酷刑是邪恶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时惯用的卑鄙伎俩。2002年12月,在队长值班室,锦州法轮功学员王芳(40岁左右),被恶警董淑霞指使犹大施以此刑长达四个多小时,放开后致使左腿不能走路,失去知觉,左臂不能正常活动,耷拉着,手铐勒进皮肉里,至今仍留有疤痕。

之三:“球”型捆绑

此种酷刑即是将法轮功学员的双手反扣或用粗绳绑上,将腿双盘踩实、绑紧,再用绳将学员的头部与腿绑在一起,整个人呈“球” 型。遭受此酷刑者开始是剧痛,后来腿就没有知觉了,由于血不循环,腿肿胀得很粗,放开时,几个月内不能走路,几年内走路都一瘸一拐的,严重者双腿致残。为了加重法轮功学员的痛苦,有的恶警还毫无人性地坐在法轮功学员的身上,法轮功学员痛苦的呻吟声它们是充耳不闻。锦州法轮功学员王文君(现已被迫害致死)在2003年12月受过此刑长达9小时。最长受刑者被绑了五天五夜,放开时,双腿致残。

马三家集中营部分酷刑展示一览表(二)

【明慧网2006年3月2日】(接上文)

酷刑(七)铐刑
之一:背铐

此种酷刑即是将法轮功学员的双手反铐在背后,让学员面壁而站,有时还被迫戴安全帽,恶警用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的手臂。几分钟后,整个胳膊都不会动,像脱臼一样痛苦,手铐勒进肉里,手臂全都肿了起来,胳膊失去知觉。



此种酷刑即是将法轮功学员的双手吊铐在暖气管子上,暖气管在高1.8米处有两个铁夹子,人被铐上后双脚离地悬空,手铐勒进肉里,疼痛无比,有的双臂致残。2002年12月朝阳的法轮功学员王玉兰(49岁)曾被恶警王晓峰、薜凤吊在大队长办公室的暖气管子上,右手被烫烂,肉翻卷出来,左胳膊残废,至今一直耷拉,抬不起来,失去了劳动能力。2005年3月,法轮功学员孙继平由于抵制野蛮灌食,被恶警拖至值班室铐在暖气管上。

之三:“大”字型铐

此种酷刑即是将法轮功学员两臂抻至极限铐在单人床的两侧床栏上,双脚尖点地,身体呈“大”字形,由恶警暴打或电击,被上此刑者一铐就是几天几夜。

之四:捆绑吊铐

此种酷刑即是将法轮功学员双臂向上合拢抻至极限,反吊在单人床上铺侧面横栏上,双脚离地,长时间施此酷刑会使受刑者手臂残废。2002年12月,大连法轮功学员杨延亭(36岁)曾被恶警董淑霞施以此刑长达15小时,致使双臂残废。过程如图30—33。

之五:蹲铐

此种酷刑即是将法轮功学员铐在铁床边横棱上,腰和臀部硬塞至床下。遭受此刑者非常痛苦,严重者腰部受伤,不能直立。被铐者短则几小时,长则几天、十几天连续受此刑。这是马三家教养院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时威逼、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常用酷刑。2002年10月,辽宁省铁岭市法轮功学员宋秀婷(30岁左右)被恶警董淑霞施过此酷刑。

酷刑(八)两头扣一头

此种酷刑即是将法轮功学员的双腿并拢伸直,捆绑或铐上,由两名恶警从侧面向后折翘双臂至最大极限位置,压头靠膝,胸部贴上双膝,上面还要坐上几个犹大,法轮功学员的头象小鸡脖子一样被扭曲,窒息得喘不过气来,这样直至法轮功学员妥协才肯罢休。

酷刑(九)劈腿头撞地

此种酷刑即是将法轮功学员的双腿横劈至最大极限,将双手反铐在背后,恶警向下摁法轮功学员的背部和头部直到脸贴地面为止。受刑者腿被劈伤,痛苦万分。2000年10月中旬法轮功学员邹桂荣(现已被迫害致死)被用过此刑,在她的生前自述中写道:“邱萍,黄海燕(皆为马三家恶警)与犹大(王春英、陈肖玉、王玉杰、杨林、秦之清)五人将我摁倒,手向身后绑起来,头压向双腿间,身体像弹簧一样弯曲,喘不过气来,我就大叫,它们用抹布堵我的嘴,我挣扎开爬向厕所门,又被它们拉回来,我的全身及身下的地面湿漉漉的,鞋也被踢打到一边去了,我挣扎了数次,被摁倒了数次……”



此种酷刑即是不分昼夜的逼迫法轮功学员坐在小板凳上,不许睡觉,旁边有犹大监视,大声地念污蔑、诽谤大法的书,长时间受此刑者臀部肌肉坏死,呈黑紫色。



此种酷刑即是在寒冷的冬天将法轮功学员的臀部摁进冷水盆里由犹大把法轮功学员的双臂拧到背后往上扳,另一名犹大狠命地往下按法轮功学员的头,再一名犹大坐在腿上,使劲往下压。

酷刑(十二)暴打

此酷刑是马三家教养院迫害女法轮功学员最暴力的一种酷刑,恶警们随时随地的任意发泄魔性,想打就动手,想骂就张口,毫无顾忌。在那个人间魔窟到处都充满了血腥的暴力。以下分四组场景描述四次暴打过程。

场景一:

2004年4月17日,恶警把法轮功学员拖到大队长办公室,用鞋底左右开弓打嘴巴子,用脚踹胸口,用拳头打脸,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打得双耳穿孔,脸部变形,满口牙被打得松动。如下图43—46

场景二:

2003年12月“攻坚战”即强制转化,义县法轮功学员崔国华(59岁)被锦州犹大李俊英、赵秀丽带7、8个人毒打,它们专打法轮功学员的头、脸,李俊英还邪恶地说:“狠劲打,她脑袋后有只瞎眼狐狸。”崔当时即被打成脑震荡,事后吃啥吐啥,走路时感觉脑中有东西一晃一晃的。如图47—49

场景三:

恶警指使犹大暴打法轮功学员郑秀香,疯狂地拽头往墙上撞,强制其双盘,撕扯衣服、头发,受刑后郑精神失常。如图50—52

场景四:

恶警毒打一法轮功学员,脸部被打成紫黑色,当发现该法轮功学员已被打昏,卑鄙的恶警仍不肯罢手,把带有月经的卫生巾放到法轮功学员鼻孔上,试法轮功学员是否真的昏过去了。如图53–55

马三家集中营部分酷刑展示一览表(三)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三月五日】(接上文)

酷刑(十三)电击

此种酷刑即是强迫法轮功学员赤脚坐在水泥地上,恶警王乃民、张秀荣、王淑红、黄海艳用电棍轮换电击法轮功学员的脚心、两臂、双腿、后背、脸等身体敏感部位。2000年4月初,法轮功学员邹桂荣只穿一件吊带背心被上述四恶警及被它们唆使的吸毒犯人饶爱静等拽其头发站在地上用四根电棍轮圈电,恶警们边电还边狂笑:“真有意思,比动物园猴子有趣。”法轮功学员李素云被用8根30万伏的高压电棍电击心脏,身上冒出青烟,皮肤焦糊的气味飘散到楼外。

酷刑(十四)小号内坐铁椅子

铁椅子,顾名思义,是用金属焊接而成,马三家的铁椅子分两种,环式铁椅子和板式铁椅子。如下图57、58是环式,图59是板式。由于材料有限,图示仅是法轮功学员仿制的模型,教养院体罚法轮功学员实际的铁椅子比模型要厚重的多,需由几个人才能抬动,凡是不转化的,不配合其它酷刑迫害的,就给你长期固定在此铁椅子上,人坐上之后,双手、双脚、腰全被铁环、铁板、手铐固定住,几小时后手、大腿、脚全部浮肿。恶警还不时地用电棍击或暴打法轮功学员。


此种酷刑即是将法轮功学员关在小号里,强迫坐铁椅子。法轮功学员的双臂、双脚都用铁环扣上,手上手环。几个恶警同时用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的颈部、下颌、面部和腹部等敏感部位,反复电击。如不转化、写三书,这样的酷刑不间断。被电击的法轮功学员满身是焦糊的伤口,伤口和衣服粘在一起。受刑者极其痛苦又不能动。有的法轮功学员受此刑后头发散乱,意识模糊。有的法轮功学员由于长时间这样一个姿势坐着,屁股上的肉已经逐渐坏死溃烂,流脓淌血,裤子被脓血粘在一起结成痂,脱不下来,只好用剪子把裤子剪破。上此酷刑者每天只许早晚各去一次厕所,有时尿憋不住只得往裤子里尿。恶警们把法轮功学员一铐就是一周和十几天。有的法轮功学员放出来时,两只胳膊不好使,两条腿不能走路,有的四肢都不能动,只能用担架抬回来。

酷刑(十五)“闷罐” 内坐铁椅子

酷刑(十六)强制灌食


此种酷刑是恶警用来折磨绝食法轮功学员的一种卑劣手段,完全没有人道,它们把约中指粗的用来洗胃的管子插进胃里,不是正常灌食,而是把插进胃里的管拉出来再插进去,以此来折磨法轮功学员。2005年4月5日,恶警大队长李旺玉带领七八个男女恶警闯进女监舍,将法轮功学员王金凤强行按在地上,把一块塑料薄膜糊在脸上,用两头呈菱形和三角形的不锈钢棍棒把王金凤的嘴撬开,将一棍管子插进嘴里,硬往里灌玉米糊。王金凤被灌得脸煞白,差点窒息而死。法轮功学员李宝杰就是被用此刑迫害致死的。

此种酷刑即是将长期绝食的法轮功学员呈“大”字型铐在铁床四角,四肢均悬空,恶警把乳胶管的一端插入鼻孔,经食道入胃内,另一端用注射器抽取玉米糊、烂菜汤注入体内。动作粗暴、野蛮,导管戳破鼻腔、食道、胃壁,导管上都是鲜血。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戳破胃壁,导致胃长期出血。由于长期绝食,胃体已经收缩,一次注入合计1000毫升的玉米糊和水,会使胃体突然膨大,疼痛难忍,造成法轮功学员小便失禁,或小便频繁,频繁者最多一小时15次。长期受此迫害,会出现厌食、恶心,吞咽困难,有的鼻饲管不拔,长期粘在法轮功学员脸上,留在胃中的管在胃内烂掉,恶警嘲笑:“看你长个长鼻子,变成大象了。”

此种酷刑即是将长期绝食的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呈“大”字型裸铐在铁床四角,身上仅盖一棉被,手脚都被勒得有血印,然后强制鼻饲。这种酷刑污辱性极强,使人身心严重受挫。本溪法轮功学员周玉芝(40多岁),被恶警张秀荣、周谦、齐福英、张鹤、管琳等拖到值班室的死人床上灌食,疼得她满地打滚,灌食后没有味觉与嗅觉,身体衰弱,几个月后仍被送到严管队迫害。大连法轮功学员李平,因绝食被恶警王秀菊及其犹大扒光衣服铐在床上,长期灌食,四个月后,人瘦得的只剩一副骨架,后被秘密送走。

酷刑(十九)金龙探海

此种酷刑即是将法轮功学员按在床上,腰部以上悬空,探在床外,几个犹大压住腿,双臂反背过去铐上,恶人拿鞋底、笤帚使劲打头部、后背,受此刑时间一长腰部就像折了一样,承受不住稍一低头,犹大就抓头发打。

酷刑(二十)冻刑

此种酷刑是在寒冷的冬季,扒光女法轮功学员的上衣,只剩一条衬裤,然后摁倒在冰冷的雪地里,从早晨一直冻到深夜,不准进屋,受刑者手脚都被冻成了黑紫色。

后记:

马三家教养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酷刑达近百种,除上述第一批列出的二十种酷刑外,以后我们会陆续公布其它酷刑。在此我们呼吁所有曾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的法轮功学员们,拿起你们手中的笔,写下你们的亲身经历,让我们继续曝光马三家教养院的邪恶,让世人看到中共恶党的嗜血本性,让所有有良知的人们携起手来共同谴责这场持续了近七年的惨无人道的迫害。

马三家教养院除了无所不用其极的酷刑手段外,还用劣食残害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监禁的法轮功学员长年吃又黑又硬又刺鼻的玉米面饼子、萝卜咸菜、白菜汤,菜中偶见的少许猪肉还是恶警的食堂中剔除不要的。据说玉米面饼子的面起子里放了较多的碳酸铵,所以一吃就有辣嗓子的味道,吃完后很多人泻肚子,有的全身肿胀,法轮功学员戏称马三家的饼子叫“狗干”,言外之意狗都不爱吃的东西。

至2003年底,马三家教养院多次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采取集中酷刑迫害,他们叫做“攻坚战”。

2002年12月9日,辽宁省组织了全省各市的610、公安局、犹大组成的所谓的“帮教团”进驻马三家劳教所,残酷迫害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从早到晚播放着诬蔑法轮大法的电视录像,连续播放了一个多月,给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马三家让法轮功学员干的活,都是有毒的活,很多法轮功学员都头痛、头晕、吐、过敏、眼痛、皮肤烂、鼻出血、心难受等。

“攻坚战”期间,劳教所全部停止劳动,封闭起来,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恶警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弄到综合楼分批的折磨,恶人们使用了各种残酷手段,长时期不让睡觉,坐老虎凳、电、打、踢、罚蹶、罚蹲、绑吊、扣吊、冻,逼迫在厕所吃、住、吊、绑等。到2002年12月27日“帮教团”撤出,马三家教养院继续打“攻坚战”,直到2003年3月左右才结束。

“攻坚战”期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伤残、精神失常,有的放回家几天就含冤离世了。邪恶的江氏集团竟把这样一个臭名远扬、疯狂残害好人的马三家教养院标榜为全国的学习典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下流经验,真是卑鄙无耻至极。

2003年10月中旬,马三家教养院再次开始“攻坚战”。2003年11月份辽宁省组织的全省各市的610、公安局,在马三家会议室开会,12月5日“帮教团”再次进驻,12月末撤出,法轮功学员再次遭受非人的残害。

… …

近七年来辽宁马三家教养院对法轮功修炼者所犯下的滔天罪行,罄竹难书。恶党的专刊中令人作呕地将其美化为“净化心灵的特殊校园”,可是任何一个有幸从马三家活着出来的法轮功学员都可以写一本血泪自传,在恶所长苏境、副所长邵力的直接操纵指挥下,在近百种灭绝人性的酷刑折磨中,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超极限的承受着常人难以想像,难以承受的地狱般的巨大苦难(过去明慧多有报导)。这些血案一桩桩、一件件触目惊心,惨不忍睹的直至目前仍在马三家劳教所里发生着……

在此我们也正告恶所长苏境及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恶人和可耻的犹大们:你们迫害法轮功学员所采取的手段残忍至极和你们所干的其它违法之事,广大的受害者她们都历历在目,牢记心中,有朝一日,她们将把参与迫害者全部送上法庭,因为七年来,你们迫害的人太多太多了。在这期间,你们所干的一切都是天理不容的。《转法轮》这本书都是教人做好人的,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如今江氏集团因为迫害法轮功,骑虎难下,面对全世界的压力,它们已经开始不认账了,那么这个帐是否由参与迫害来认呢,这是肯定的,因为中共恶党历来都是卸磨杀驴。所以笔者善心相劝:从现在开始停止迫害,否则将来寸步难行。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九评共产党》问世以来,中国的民众更加认清了中共的实质和这场迫害的邪恶。至今已有八百多万勇士退出中共及相关组织。天灭中共是历史的必然,神必将清算对大法行恶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不悬崖勒马,继续执行江氏流氓集团的迫害政策,就是罪不容恕,定将受到严惩。以下选登《大法学会公告》中的部分内容,藉以警示马三家教养院的不法之徒。

“在这历史的关键时刻,法轮大法学会特此公告:从即日起,各省市的主要官员及中共头目如再有参与或继续迫害法轮功者,从事新的犯罪行为,一旦其离开中国大陆,将受到世界各地法轮功学员原告的刑事起诉和民事控告,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寻求经济赔偿。

……

逆天意而行的中共统治摇摇欲坠,迫害难以为继。对邪恶的最终审判越来越近。然而,大法的传出就是为了救度世人,包括社会各阶层的人士。即使曾经做过错事的人,也还有机会弃恶从善。以前犯过罪的,如想改过,可以在安全的情况下将保证书和悔过书转交到明慧网或各地法轮大法学会存档。决心改过的,可暂不追查,以观后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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