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3日电)刘姓男子设立合法资源再生公司,大量收取事业废弃物,经简单干燥即非法倾倒牟取暴利,刑事局侦六队查获依法移送8人。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侦六队今天指出,50岁的刘男在嘉义县设立合法资源再生公司,向厂商收费处理事业废弃物,却未依合法程序处理,非法倾倒。
全案经云林地检署、刑事局侦六队、环境保护警察等单位半年多的监控、跟监,掌握非法倾倒不法影像等事证,昨天清晨到嘉义展开搜索,查获现场存放有事业污泥高达800余公吨及账册等证物。
侦六队指出,刘男的资源再生公司涉嫌以合法掩护非法,收取约20多家公司的事业废弃物,只经简单干燥过程,就将废弃物委托给曳引车队载到嘉义县水上乡等偏僻乡间或公墓山坡地非法倾倒。
侦六队说,刘男以1公吨事业废弃物收取新台币1900元处理费,仅简单干燥后,以每公吨600元的代价委托曳引车司机运载非法倾倒,月营业额约为300多万元。
检调逮捕涉案的刘男及员工等8人,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及窃占罪移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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