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3日电)立法院今天初审通过军官士官可申请育婴假留职停薪;另将酒测标准入法加重刑责,致人于死最高处10年、致人重伤最高处7年。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国防委员会联席会议今天初审通过陆海空军刑法第54条修正草案,新增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职条例第9条之1等重要条文。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廖正井会后受访说明这次陆海空军刑法第54条修正重点,他指出,过去酒精浓度标准没有明文规定,这次把酒精浓度测试标准入法,规定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以上,就构成酒驾开车,必须处罚。
他说,第二个修正重点是刑责部分,原规定酒驾致人于死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后提高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者,原规定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后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全案提报下次院会处理,不需经由朝野协商。
会议并通过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职条例新增第9条之1草案,按照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军官士官得申请育婴假留职停薪的规定。条文规定,任职1年以上,为抚育3岁以下子女者,申请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为限。留职停薪期限,条文规定,至该子女满3岁止,但不得逾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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