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牧青:清明的另一重含义

【新唐人2013年4月2日讯】清明来临,除了节气含义外,人们或祭奠故人,或野外踏青,便成一种民间的风俗。

上述所说的这种“清明”是清明时节的自然含义。

还有一种“清明”,往往被人所忽视,那就是社会的“清明”即清明政治。

何谓社会清明?宋代大作家范仲淹《岳阳楼记》有句言简意赅的话最能概括,那就是“政通人和,百废具兴”。其文章中“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句子,就是对社会清明的最好诠释。

这种“清明”,是一种政体的包容开放的社会宽松,是“君主”虚心接受、容纳各阶层的不同意见甚至反对意见;是“臣民”敢于谏言勇于发表自己的观点而不致遭受打击报复。

这种“清明”,是刚正不阿的比干、屈原、邹忌、司马迁、包拯、魏征和海瑞们的扬眉吐气,是两面三刀的赵高、李林甫、秦桧、魏忠贤、和珅之流的丧魂落魄。

这种“清明”,是公仆的廉政和慎独、不与民争利的小心翼翼;是民众的知情和监督、依法维权的理直气壮。

这种“清明”,是朝野 “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共识前提下的强国富民愿望,是良性对立碰撞中折射的殊途同归的忧国忧民的循环。

…… ……

一个政治清明的社会必然是国泰民安的和谐稳定社会。社会清明不是自诩自吹而是自然呈现的。这种社会绝不是“真话不敢讲,真相难知情,谎言满天飞,假货遍地跑”的虚伪蛮横,也不是像生活在套子里戴面具的唯利是图人际交易,更不是官场贪腐道德沦丧、人心不古精神颓丧、人性变异矛盾四起的混沌无序。

自然节气的“清明”与社会政体的“清明”一般没有必然联系,但前者却是检验后者“清明”的风向标。比如持续到清明时节没完没了的特大旱灾和特大矿难,在有客观天灾因素情况下,是否有经久不断的“不清明”人祸因素呢?

由此看来,政治上社会上的“清明”,远比自然的清明要重要的多。

2010年4月4日晚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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