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港法轮功学员 恶徒被判守行为

【新唐人2013年03月29日讯】64岁的香港法轮功女学员曾巧婵,今年1月遭青关会凶徒沈玲暴打一案,香港法院作出裁决,沈玲被判守行为18个月,签保2000元。曾巧婵欢迎判决,并呼吁社会人士伸张正义良知,站出来制止青关会的恶行。

案件星期三早上在新界粉岭裁判法院审讯。被控普通袭击罪的青关会成员沈玲,步出法庭时以围巾包裹头部,拒绝采访。法庭裁定她以2千元签保,守行为18个月,并警告她不要再犯,否则会被检控。

法轮功学员曾巧婵欢迎法庭的裁决,她说提出控诉的目的,是希望打人者得到应有的教训,也是对青关会恶行的一个惩戒。

香港法轮功学员曾巧婵:“(青关会)成员多次来打我们,吵我们,诬蔑我们学员十多次,都被(诬)告了十几次,希望她改,要清醒一些,不是说为了钱,共产党叫她做什么就做什么。”

她呼吁香港各界人士伸张正义良知,共同站出来制止迫害。

曾巧婵:“呼吁香港市民、正义人士出来,支持好人,支持法轮功,对破坏法轮功的青年关爱协会这些不好的人、不好的行为,要站出来说话。”

青关会成员沈玲被控在1月19日早上,到落马洲真相点捣乱,期间用青关会的宣传展板用力挥打法轮功学员曾巧婵,造成曾巧婵手部受伤肿胀,沈玲其后被控普通袭击罪。

新唐人记者梁珍在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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