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徐卉台北27日电)故宫今天说,文物附件、残片未现属文物保管之责,责任归属须请相关人员说明,目前另案办理中,将尽速提报考绩会讨论后惩处。
国立故宫博物院今天发新闻稿指出,第3次文物大清点工作始自民国97年10月6日,完成于101年4月27日,时间长达3年7个月。
故宫表示,此一期间各项院务均照常进行,执行清点的员工除原有业务必须维持运作外,尚需准备文物清点相关资料、提取、归库、登录、核对及造册等文物盘点工作,可谓辛劳备至,最后能圆满达成任务,殊值嘉许。
故宫在101年6月4日依程序陈报院长,并于8月23日提故宫指导委员会报告,经指导委员会决议予以奖励,并于9月24日召开考绩会做出奖励决定。故宫说,此一奖励案是针对员工执行文物大清点业务工作辛劳,且能圆满达成任务具有绩效的肯定与嘉勉。
至于文物的附件、残片未现(遗失)之事,故宫表示,是属文物保管之责,且经推算其发生期间应是79年至96年间,在本次文物清点前,因年代稍久、人事更迭,责任归属的厘清,尚须请相关人员列席说明,均需耗费时日,目前正另案办理中,并将尽速提报考绩会讨论后惩处。
故宫表示,故宫办理文物大清点案奖励及文物附件残片未现案惩处,是两件个别独立的行政处分,并均依“国立故宫博物院职员奖惩标准表”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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