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26日电)国民党副主席曾永权今天说,民进党于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决议停建核四的作法是违宪、违法。
针对民进党立院党团于21日在立院经济委员会决议停建核四、退回台电预算等作法,中国国民党晚间召开中山会报时,搬出宪法、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等规定质疑民进党的作为既不合宪也不合法。
与会者会后转述,曾永权说,这是不合宪的程序。他认为,民进党提案要求核四停建,本身就是违宪的案子,“根本不能进行这样的表决”。
有关立法院对于重大政策是否有变更权,曾永权说,原本宪法第57条第2款规定“立法院对于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赞同时,得以决议移请行政院变更之”,但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第2项已明文规定“宪法第57条之规定,停止适用”。
再根据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17条规定,“行政院遇有重要事项发生,或施政方针变更时,行政院院长或有关部会首长应向立法院院会提出报告,并备质询”。
对此,曾永权强调,行政、立法两院必须对话过后,才能够做出决定,而不能由单方片面议决并处理。所以综合相关宪法、法律规定看来,“单方面、单边的宣布,是不行的,是明显违宪”,“由立法院自行提案针对行政院的重大政策作任何直接的议决,是明显违宪的,不能这样进行表决”。
曾永权补充并建议智库提供相关论述。与会者转述,党主席马英九指示,智库、政策会、立法院党团进行相关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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