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恒立南投县26日电)因贪污案遭押4个月的南投县长李朝卿,检方今天上午侦结起诉。南投地方法院下午4时许开接押庭,以裁定续押或交保。
南投地检署侦办李朝卿等贪污案,自去年11月7日声请羁押南投县政府秘书、工务处长及涉案厂商后扩大侦办,认李朝卿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之经办公用工程收取回扣及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嫌,均事证明确,并同其他16名被告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出,李朝卿计收取不法回扣新台币3038万7924元,并收受贿赂134万8776元,其中自行向厂商拿取者即达946万元,而与妻舅简瑞祺共犯部分也有1070万6700元,余则分给前后任工务处长及秘书等人。
南投地检署表示,李朝卿虽否认一切犯行,以“下属擅自为之”理由卸责,但相关共犯及证人供证一致,且相关书证资料明确。
南投地院下午召开接押庭,由合议庭法官审理裁定李朝卿、简瑞祺及前县政顾问陈国进3名还在押的被告是否继续羁押、交保或释回。
由于李朝卿已被检方羁押4个月,全案侦结起诉移审南投地方法院后,法院裁定续押与否引起被告家属、亲友及部分乡亲的关切。
地院接押庭下午4时许开庭,法院外已有关心人士聚集守候,包括李朝卿的二女儿等百余人到场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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