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6日讯】备受争议的外佣居港权案,香港终审法院星期一裁定,在香港的外籍家佣不能取得居港权。终审法院同时认为,无需提请中共全国人大释法。
历时两年的外佣居港权案终审裁决,吸引大批传媒到场采访。终审法院驳回外佣的上诉,认为香港的外佣不符合《基本法》中“通常居住”的要求,即使住满7年也不能拥有居港权。
外佣工会认为裁决对他们不公平。
亚洲家务工工会联合理事思敏:“这是不公平的,我们也做同样的工作,我们也做同样的事情,我们不同只是因为我们只是外籍佣人。”
外佣代表律师和支持团体对败诉感到失望,但欢迎终院决定不须澄清释法。
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干事孔令瑜:“今天香港政府再提请人大释法,其实是不尊重法治的精神,我们对于今天法院没有提请人大释法的决定,我们感到欣慰。”
外佣居港权案是从2011年拉开序幕,从原审到上诉,政府和外佣都各自赢过一仗。
对于香港终审法院拒绝外佣申请,香港法律界及泛民主派政党纷纷表示支持。但希望政府不要自行和主动寻求人大释法。
香港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我们希望律政司不要再想一些旁门左道的方式,损害香港的法治,我觉得今天的裁决释法到此为止,希望没有一个另生枝节的申请。”
保安局表示会根据裁决,审核外佣居留权的申请。据港府2011年统计,香港有11.7万名外籍佣工在香港连续居住7年或以上。
新唐人记者梁珍在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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