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邻居没教养 妇判罚3千元

【新唐人2013年03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25日电)苗栗县徐姓妇人和邻居素来不睦,见旁人和邻居争执,帮腔辱骂“没教养”并掌掴对方,遭苗栗地院判处罚金新台币3000元。

根据苗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 62岁徐姓妇人因住家停车位和通行权问题,和邻居余姓女子早有嫌隙;去年1月间,徐妇在竹南镇南大路220巷口见余女和他人起争执,凑上前辱骂“女孩子不要这么凶巴巴,实在很没教养”。

判决书中提到,余女因家人要开车外出,巷口被不明车辆堵住,找到车主后要求对方驶离并告知该处不能停车,双方一度发生争执。

法官调查,徐姓妇人因和余女因停车问题早有纠纷,对堵住巷口的车主说“这地是我们的,尽管停没关系”,引发余女不悦,两人当街互相叫嚣。

余女先以“5字经”问候徐妇;徐妇也不甘示弱回应“你没有人教训”,指谪对方“实在没教养”,并徒手掌掴余女脸颊。

余女事后提告,徐妇辩称是遭对方辱骂才出于“自卫”,但法官认定徐妇在公开场合谩骂“没教养”足以贬损他人社会评价,依犯公然侮辱罪判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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