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4日电)陈姓男子偷车后遗留槟榔汁及烟蒂,警方鉴验后发现符合陈男的DNA,逮到陈男。法院依窃盗罪判陈男8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根据台湾高等法院日前公布的判决书,陈姓男子于民国100年1月间在桃园县八德市某空地发现1台无人看管的自小客车,竟破坏门锁后开走。
陈男又于同年12月间在桃园县大溪镇某处,见1台无人看管的自小客车,再度破坏门锁后开走车辆。
警方寻获这2台车后,分别在车内采集到槟榔汁及烟蒂,鉴验后发现符合陈男的DNA,报桃园地检署侦查起诉。
法院一审判处陈男这2次偷窃犯行无罪,但高院认为,陈男漠视他人的财产权,动辄窃取车辆,实非可取,依窃盗罪判处8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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