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22日电)教育部订定“高级中等以下学校体育班设立办法”,规定国小五年级才能设体育班,并要求聘请专任运动教练、运动伤害防护员。
教育部体育署科长李昱叡表示,现在有些学校小学三年级就设有体操、舞蹈、桌球、篮球等体育班,今年8月新法适用后,改成五年级才能设。
李昱叡表示,国小不宜太早设体育班,是希望保有孩子“多元探索”的机会,但学校可以用社团的方式成立。
另外,教育部也规定,国小体育班专任教师从1.5人提高到2人,高中职和国中体育班从2人提高到3人。有体育班的学校,必须设有至少1位专任运动教练,预估全台将增聘251名运动教练。
光有专业训练不够,还要确保不会受伤,新法规定学校要聘请运动伤害防护员,可采多校合聘的方式,定期巡回各校。
教育部还订出体育班的“退场机制”,定期办理评鉴,未通过就得停办。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13/03/22/a8676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