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张谦香港22日电)据报导,中国大陆广东省地方村官的贪腐问题严重,涉贪人数占基层贪污贿赂犯罪人数的18.1%,且趋向集体化。
南方都市报今天报导,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村干部占有较大比例,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据统计,2010年至2012年,广东共查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贿赂犯罪1053人,占查处贪污贿赂案件总人数的18.1%。
报导说,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涉案罪名主要集中在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犯罪行为有贪污,以及挪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
而他们的犯案手法由单一化、公开化向多样化、隐蔽化转变,且呈集体化、组织化的特点。
报导以“乌坎事件”为例指出,陆丰市乌坎村前村书记长期以个人话语权否定村民自治,以致村委会名存实亡,为日后“乌坎事件”埋下了祸根。
近年来,广东包括乌坎和揭阳等地村民,由于不满村干部私卖土地,先后爆发激烈示威,造成人命伤亡。类似现象,被外界视为大陆内部矛盾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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