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1日电)前台南县新化镇长徐茂乔涉贪污案遭判刑确定,却在发监前潜逃大陆。调查局及刑事局今天将他押解返台,移送台南地检署归案。
调查局指出,徐茂乔被控在民国90年间起在镇长任内,以限制性招标方式,将镇内百余件总金额新台币7000多万元的公共工程,均决标给特定厂商,图利厂商金额600多万元,另以借款为由,向包商期约索贿90万元,涉嫌贪污治罪条例等罪。
案经调查局台南市调查处(前台南县调查站)侦办移送检方起诉后,最高法院在101年3月21日判决徐茂乔有期徒刑3年、褫夺公权2年定谳。检方原订同年5月3日发监执行,但徐男却早在4月间从金门潜逃至大陆福建地区。
调查局查出,徐男因亲人在大陆经商才潜逃至大陆,调查局将他提列追缉,并循“追缉外逃经济罪犯协调小组”及“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机制,向大陆公安部请求缉捕遣返。
调查局官员指出,徐男日前过境澳门时遭逮捕,经刑事警察局通报后,由调查局及刑事局干员联手在今天将徐男押解返台,移送台南地检署归案。
官员表示,去年的3月21日是徐男遭判刑定谳的日子,今年的3月21日则是徐男被押解归案的日子,刚好一年,真的是“好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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