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摸侄女下体 无证据判无罪

【新唐人2013年03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21日电)一名男子涉嫌抚摸2名侄女的下体,法官认为,只凭女童父母证词,难以认定男子抚摸臀部等行为有猥亵之意,因此判决无罪。

根据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男子利用2名年仅13岁及10岁的侄女在玩的时候,强行抚摸2名女童的臀部及下体,虽然2名女童抗拒,但男子仍持续摸其中一名女童的臀部,掐住另名女童的脖子,作势要亲吻。

女童父亲见状制止男子,女童母亲也看见男子掐住女童脖子,男子事后遭彰化地检署检察官起诉,男子在法官审理此案时承认曾和女童一起玩游戏,但否认有猥亵行为。

地院法官认为,女童的父亲和母亲只看到男子掐住女童的脖子,2人指称女童被摸屁股、抚摸下体等都是听女儿说的,而根据女童父母亲证词,无法排除男子和2名女童在玩游戏的时候,有掐脖子、作势亲吻和不小心碰触女童下体的可能。

地院判决书指出,法官认为难以根据2人证词,认定男子的行为都是基于猥亵犯意所为,也没有其他积极证据足以认定被告有被诉的犯行,因此判决男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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