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何宏儒新德里20日专电)“台印度货品暂准通关证制度执行议定书”今天正式签署,生效后有利双边商务活动及文化交流,促进实质关系。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秘书长赵永全今天中午在新德里拉里特饭店(Lalit Hotel),与印度工商协会(Federation of Indian Chambers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FICCI)副秘书长柏拉(Sidharth Birla)签署“台印度货品暂准通关证制度执行议定书”。
中华民国财政部常务次长许虞哲、驻印度代表田中光、印度财政部中央货物税暨关税局(Central Board of Excise and Customs)局长普瑞文.马哈扬(Praveen Mahajan)、印度-台北协会(India-Taipei Association)会长罗国栋(Pradeep Kumar Rawat)见证仪式。
货品暂准通关证制度是国际间促进货品便利通关的机制。赵永全告诉中央社记者,厂商或艺文表演团体携带或运送到国外的专业器材和设备、供展览或会议陈列与使用的货品、为招揽交易而供展示的样品,若准备在活动结束后原货运回,申请使用本证后,于进出口及复进出口时,均可免缴关税。
他表示,“台印度货品暂准通关证执行议定书”的签署,对便利两国厂商、专业人士和艺文表演团体的往来意义重大,生效后将可大幅增加双边商务活动及文化交流,增进实质关系。
“台印度货品暂准通关证制度执行议定书”今天签署后,待双方完成国内准备程序后,即可相互开办相关业务。台湾目前已与42国签署货品暂准通关证制度协定并相互开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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