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20日电)台湾庙宇有点光明灯保平安习俗。台中市政府开放辖区17万多盏路灯供认养,每盏需赞助年电费新台币1000元。
中市路灯、公园绿地及人行道开放认养。台中市府建设局副局长吴世玮今天表示,根据台中市公有路灯管理及认养办法,机关团体、公司行号及个人可向建设局及区公所认养公有路灯,民众可出钱为社会点亮路灯,认养维护。
吴世玮说,全台中市共有17万盏路灯,1盏路灯每年的电费约1000元,市府将规划在路灯上贴示认养单位,但认养人不得在路灯上张贴任何广告物。
吴世玮指出,台中市的绿地、人行道及路灯都开放认养,根据统计,去年民间已认养41处绿地、14处人行道;今年已认养17处绿地及6处人行道,最近还有建设公司向市府洽谈认养路灯事宜。
吴世玮说,台中市有400多座公园可开放认养,认养单位须自费定期维护,若发现维护不佳,经建设局请求改善未果,会收回自行管理维护;人行道认养人若要更换人行道路面等设施材质,需经建设局核可,并进行后续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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