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食物定义 王育敏促速规范

【新唐人2013年03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19日电)国民党籍立委王育敏今天表示,行政院卫生署应尽快研议垃圾食物定义,并研拟在垃圾食品包装加注警语,减少民众肥胖问题。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王育敏在立法院举行公听会表示,她上会期提出食品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限制儿童少年频道及儿少节目播放垃圾食物广告频率、业者不得以赠品行销垃圾食物,但各界对垃圾食物定义迟无共识。

与会的台湾食品产业发展协会执行秘书黄慧敏表示,垃圾食物帽子太沉重,在食品业定义为“休闲食品”,就是无伤大雅偶尔吃,不是让民众摄取营养或吃到饱。影响民众健康是因饮食不当,而非归因于垃圾食物。

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简任技正王慧英说,包装或散装产品的卫生安全、原料与添加物都有相关规定并落实稽查,但油脂、糖分不是稽查项目,且许多传统小吃,如炸鸡排、臭豆腐或碗糕等,都可能高油、高淀粉,关键应是加强民众饮食观念,适当调配多元食材达到均衡摄取。

王育敏表示,相关部会应详细讨论垃圾食品定义,待定义完成后,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应邀各界代表,研议垃圾食物相关广告制播标准。

至于食品包装营养成分标示,她说,卫生署应研议对垃圾食物加注警语,让消费者有正确认知;另针对摊贩、小吃等散装食品业者,中央与地方主管机关应研议订定统一稽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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