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8日电)移民/住人权修法联盟今天提出民间版国籍法修法主张,保障新移民权益。
台湾人权促进会等民间社团组成的移盟在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陈学圣、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尤美女等跨党派立委陪同下,举行记者会表示,据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统计,目前生活在台湾的“外籍配偶 ”约15万4000人,其中5万2000多人尚未取得中华民国籍。
移盟表示,现行国籍法规定,一旦失婚,就不能适用“婚姻移民”归化适用的“特殊归化条件”,罔顾弱势处境,让这些特殊处境新移民雪上加霜。
移盟说,政府要求新移民归化须先放弃原国籍,并在程序中设置“准归化”阶段,是造成“无国籍”人球元凶;此外,国籍法限制归化者任公职权利,无法平等享有公民完整权益。
移盟提出修法主张,保障受暴、丧偶或离婚后有抚养未成年子女义务的外籍配偶能在台湾稳定生活,参考入出国及移民法规定,新移民失婚后,得“延期居留”;删除外国人申请归化,需提出丧失原国籍证明规范;删除归化者需10年后才能任公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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