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许秩维台北18日电)教育部长蒋伟宁今天说,将提学校教职员退休条例修正案,限教师退休后转任私校专任教师者,需在月退俸和现职薪水择一。
教育部长蒋伟宁今天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进行业务概况报告。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邱志伟质询时表示,许多满腹经纶的博士生无法找到教职,有人只好卖鸡排,但有很多公立大学教授退休后,跑到私校任教,退休金加现任薪水,一人领双薪,教育部应拿出对策。
蒋伟宁指出,教师退休后,如果身体状况允许,继续工作应该尊重,但一人领双薪的现象并不理想,因此将配合年金改革,提出学校教职员退休条例修正案,规划未来教师退休后,如果转任私校担任专任教师,只能在月退俸和现职薪水中择一,一次退不受限。
蒋伟宁表示,教育人员退休后如果转任私校担任专任教师,可以选择先暂停月退俸,领现职薪水,等专任职务结束后,再继续领月退俸,也可选择继续领月退俸,但不领现职薪水。
教育部人事处长陈国辉进一步说明,目前军公教人员退休后转任私校担任专任教师的约有2548人,其中教育人员约有1268人;学校教职员退休条例修正案将在4月底送到立院,修正案通过上路后,不会追缴之前领到的双薪,但月退俸获现职薪水择一的方案须即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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