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4日电)通讯行林姓老板去年暗杠10多名客户证件影本,再假冒对方名义申办手机服务,诈领近9万元。台北地院依伪造文书共12罪判刑。
法院今天公布判决指出,林男经营的通讯行去年11月间因生意惨淡,竟起了歹心,拿出暗杠客户的身份证、健保卡等证件影本,又伪造对方签名,假冒14名被害人名义向电信公司申办行动上网、预付卡等手机服务。
电信公司信以为真,交付林男每个门号新台币3000元到4500元不等的佣金和门号SIM卡,林男得手近9万元,等被害人纷纷收到电话账单后,才惊觉受害而报警处理。
法院审理时,林男坦承犯行致歉,和被害人达成民事和解并赔偿损失。
法官审酌他犯后有悔意,认为他一时失虑而犯错,依伪造文书罪,共12罪,判处1年6月徒刑,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在判决确定后应向检方指定的公益团体提供40小时义务劳务,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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