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听诊器伤人耳 国中生判赔

【新唐人2013年03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13日电)苗栗有国中生在实验课时突然拍打听诊器,造成同学突发性耳聋、听力受损;家长提告求偿,法院今天判赔新台币466万余元。

这起事件发生在民国99年,就读苗栗县私立建台中学国中部一年级的邱姓学生,在生物实验教室进行以听诊器轮流探测心音课程时,突然徒手用力拍打另一名巫姓学生所配带的听诊器鼓面;巫姓学生因耳蜗瞬间接收巨大高频声响,听力严重受损,须终身戴助听器。

事发当时,因刘姓教师正巧离开教室去拿其他器材,回到实验室得知时,巫姓学生仅表示耳朵有点不舒服,不愿到保健室,便继续上课直到课程结束。

根据苗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因听诊器将声音传导锁在管线内,经由振荡传导至耳塞时,会产生高8至10倍音效,邱姓学生一时顽皮造成巫姓学生突发性耳聋,双耳丧失听力47分贝。

被害学生家长事后认为刘姓生物老师、学校监督不周,告老师业务过失伤害,并请求应与加害学生连带赔偿医疗费用及精神抚慰金等共约727万余元。

法官审理认为,刘姓教师上课前已充分指示实验步骤、方法及应遵守秩序,且事件发生仅短短数秒钟,难以预先防范,再者,被害家长所提业务过失伤害已获不起诉处分,因此,刘姓教师与学校均无须负连带赔偿责任。

法官衡酌双方身份与被害程度,认为原告请求部分赔偿金额过高,判决邱姓学生及父亲连带赔偿466万余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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