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9日电)捡拾资源回收维生的朱姓男子认为翻动垃圾时遭清洁队员呛声,持牛排刀刺伤对方。台湾高等法院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将朱男判刑。
根据高院日前的判决,无固定职业、常以捡拾资源回收维生的朱姓男子,去年7月13日上午翻动垃圾时,遭台北市政府环保局大安区清洁队新生分队彭姓男子出言制止。
朱男被控因认为彭男有轻蔑之意,回呛“清洁队不是很大,我一定会去杀你的”。两天后,朱男带着回收捡到的牛排刀,进入位于台北市新生清洁队驻所地,刺伤彭男。
一审审理时,朱男否认恐吓彭男,且案发当天只是路过新生清洁队驻所地,牛排刀是遭彭男呛声、殴打后从口袋掉出来,他右手失能,不可能刺杀彭男。
法院依就医纪录认为,朱男右手功能并未完全丧失,且依证人说法,朱男进入新生清洁队驻所地时,已手持牛排刀,依杀人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月。
高院审理认为,彭男说法与证人说法不符,且查无证据证明朱男有杀人意图,改依两个恐吓危害安全罪分别判处朱男有期徒刑3月、10月,其中判刑3月的部分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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