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9日电)在银行工作的吴姓女子为了另家银行的信用卡礼品,上网邀网友办卡,遭任职银行解雇。最高法院日前判雇佣关系存在。
根据判决书指出,在某银行担任高级办事员的吴姓女子在网路上发现,父兄持有的另家银行信用卡,推出“旧卡友推荐新户可得赠品”优惠活动,她因此上网刊登“办卡文章”邀网友办卡,再以赠送花博门票作为谢礼。
吴女控诉,任职的银行认为她为同业推销信用卡,又因赠送回礼等纠纷让网友在网站上抱怨,导致媒体记者询问,造成公司的社会评价及声誉遭严重损害,因而将她解雇。
吴女提起确认雇佣关系存在诉讼,请求公司给付她遭解雇后至复职的薪水。一审驳回吴女之诉。
二审审理认为,吴女上网刊登“办卡文章”单纯是想为父兄获取赠品,目的并非“行销”同业的信用卡,且也无媒体做相关报导,记过已足以惩戒,判两造雇佣关系存在,银行须给付吴女新台币3081元及遭解雇后至复职的薪水。
最高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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