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何宏儒新德里7日专电)印度德里高等法院法官今天裁定,去年12月德里巴士轮暴案男性被害人今年1月间接受电视台访问的1张光碟,可做为速审法庭呈堂证据。
去年12月16日德里巴士轮暴案引发印度全国怒火并受到全球关注,1个速审法庭正就5名成年被告遭控罪名听取证人证词。
主嫌巴士驾驶芮姆(Ram Singh)和他的兄弟穆克什(Mukesh Singh)声请使用男性被害人接受电视台采访、1月4日播出内容所制成的光碟做为呈堂证据,遭速审法庭驳回。
代表德里警方的特别检察官克瑞希南(Dayan Krishnan)先前以法院禁止媒体报导性侵案的审判过程为由,认为访问属违法,主张这张光碟不得呈堂,获速审法庭采信。法官谕令不得将这张“遭到质疑”的光碟呈堂制做成法庭纪录。
芮姆的辩护律师安南德(V.K. Anand)移请德里高等法院裁示,今天获法官米塔(G.P. Mittal)同意。
速审法庭法官肯纳(Judge Yogesh Khanna)2月2日依印度刑法对5名成人被告裁定谋杀、轮暴、绑架等12项起诉罪名;5人当庭矢口否认所有罪状。肯纳2月5日开始听取本案80名证人的证词。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13/03/07/a8590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