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股转投资2年亏百亿 遭纠正

【新唐人2013年03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7日电)监察院今天说,财政部、经济部及交通部主管的公股事业转投资,近2年亏损逾新台币130亿元,行政院没能有效监督,遭纠正。

监察院通过监委程仁宏、黄武次、杨美铃提案,纠正行政院。监察院说,公股事业转投资具经营主导权事业,100年、101年严重亏损,行政院没能有效督促各主管机关责成派任的事业负责人注意加强改善营运,检讨投资效益,且对于事业连年亏损而无力解决的负责人未建立明确课责机制,确保国家权益,有违失。

纠正案文说,依审计部统计,截至100年12月底止,公股事业转投资具经营主导权事业计215家,发生亏损有50家事业,亏损金额59.69亿元。财政部主管26家,亏损金额22.87亿元、经济部主管20家,亏损金额33.16亿元、交通部主管3家,亏损金额1.68亿元。

至于101年情形,纠正案文指出,财政部主管部分亏损者计18家事业,亏损金额9.1亿元;经济部主管部分,发生亏损者计33家事业,亏损金额62.91亿元;交通部主管部分发生亏损者计7家,亏损金额3.54亿元。

纠正案文指出,这3部会主管的公股事业转投资具经营主导权事业,101年的统计,不论是亏损家数(由49家增至58家)及亏损金额(由57.71亿元增至75.55亿元)都比100年来得高。

另外,监委也特别点出,中钢公司核心转投资事业共20家,但其转投资具经营主导权事业高达97家,,如何整并性质相同的转投资事业,以有利中钢经营综效,同时确保政府权益,杜绝酬庸或图利等质疑,“显有研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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