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06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6日电)监察院今天说,政府认证的GMP药厂,竟委托食品厂包装药品,GMP药厂内控外控机制欠周,药物产制品质堪虑,纠正卫生署。
台湾去年爆发34家西药厂将154项药品交给食品厂分装,违反药品GMP规范。监察院今天通过监委程仁宏、杨美铃提案,纠正行政院卫生署。
监察院说,截至1月14日止,台湾有GMP药厂103家、PIC/S GMP药厂45家、GMP物流厂10家,符合GMP准则的厂商逐渐增多,相关系统性GMP查核工作日趋重要。
纠正案文说,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执行药厂例行检查作业,却没能发现这种委托代包装的严重违规情节,也没有课予GMP药厂药师第一线督导把关职责,显见药厂内部外部监督机制都有疏漏。
纠正案文指出,政府99年查核110家次GMP药厂,不合格比率12%;100年查核125家次GMP药厂,不合格比率为14%;101年查核205家次GMP药厂,不合格比率为23%。
纠正案文说,食品药物管理局对严重违反GMP药厂的累犯厂商,没有依法采行应有的行政处分及废止药物制造许可等措施,伤害政府致力维系GMP优良形象与声誉的公信力,有怠失。
监委说,厂商违规,卫生主管机关却只限令厂商在期限内回收、公布药厂名单,并处以新台币3万至15万元的罚锾而已,而没有废止其一部或全部的“药物制造许可”,难达到吓阻及导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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